门卫人员管理制度

栏目:常规管理 发布时间:2017-12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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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维护学校的工作秩序,保证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,防止发生意外事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、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开关校门和安全保卫重任,要有高度的责任感,按时上岗,不得擅自离岗。

2、闲杂人员、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校园。

3、门卫人员要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。凡来访人员、学生家长,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,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,方可放行。

4、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,做到门开人在。

5、课间不允许学生外出,如有学生确需外出,须有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,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,

6、外单位机动车辆(含摩托车)未经学校批准,一律不得进入校园。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。

7、值班期间要不定时巡视校园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。

8、门卫人员要随时关注校园附近的学生动态,如发现有打架或对校园师生的不安全情况要及时制止和处理,情况严重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处理。

9、不能让非门卫人员在门卫室逗留,学校有公务事或特殊事要处理的除外。

10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,讲究职业道德,文明服务,态度和蔼,主动热情,礼貌待人,热爱本职,认真负责。